【导语】:呼和浩特市养犬登记证到期前30日内需要办理养犬登记证年检工作,可以通过网上或者到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犬证年检办理。
关于养犬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我市继续开展养犬登记证年检工作,养犬登记证到期前30日内群众可通过【青城便民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犬证办理】提交犬证年检申请,或到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犬证有效期到期后90天未办理年检的,犬证自动注销。办理年检时需提交犬只本年度有效的免疫证照片(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具体操作流程与方法参见公众号中操作说明。
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第十八条“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免疫制度,未经登记、年检、免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养犬登记证实行一犬一证,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时,养犬人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明”。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未经登记、年检、免疫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没收其犬只,并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