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按7469元的60%, 即4481元核定;上限桉7469元的300%, 即22407元核定。
呼和浩特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69元。2023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按7469元的60%,即4481元核定;上限桉7469元的300%, 即22407元核定。
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差额调整
已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481元/月)或高于原缴费基数上限(22407元/月)的在职参保的单位职工,需缴纳差额。为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2023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于2023年9月开始通过信息系统批量调整,社会保险补差工作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完成,不需要企业申报。
差额调整缴费通知单及差额调整明细将通过呼市人社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推送给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单位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差额调整的缴费通知单,并可查询导出差额调整明细。由于差额调整将影响到参保职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及退休待遇领取等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在缴费前认真核对差额调整明细,确认差额调整的人数和金额,确认无误后须及时进行缴费,以免产生滞纳金,如有问题当期结算月内尽快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核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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