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公布!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范围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车型,其中,小型客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1000mL(对纯电动汽车为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载客汽车。
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
补贴条件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补贴资格券、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申领补贴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旧车,报废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4、个人消费者名下的旧车报废后,需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注销证明》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自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不得办理转让登记。
5、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购买日期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6、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7、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开具及办理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信息栏中所载明的登记机关,均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内。
8、政策空档期有关要求:
(1)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印发之日前的空档期间,已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留存相关证明材料(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待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印发后,可直接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补贴。最晚于2026年3月31日前申领补贴。
(2)政策空档期间,已购买符合条件新车但未取得剩余补贴申请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待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印发后,按照“先取得补贴资格券、后申请补贴”形式参与活动,如取得资格券,无需核销,但需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取得全部申请资料并提交至补贴申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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