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居住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核对并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471-6699657
新城区分局:0471-6521891
回民区分局:0471-3959544
玉泉区分局:0471-6609883
赛罕区分局:0417-5277126、0417-5184962
土默特左旗公安局:0417-8145826
托克托县公安局:无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0471-7191379
清水河县公安局:0471-7915157
武川县公安局:0471-8895858
城南分局:无
南地分局:0471-4945514
开发区分局:0471-462300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受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