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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1年12月)
2021-12-24 10:19【我要纠错】

【导语】:2021年12月14日,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3号公告发布,其中明确:凡由盟外进入我盟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

  【12月24日更新】

  一、对所有来(返)我盟人员,继续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测温、人员信息登记等措施。

  二、对于12月21日前(含当日)从西安市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且已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继续从严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直至隔离满14天,期间须做5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须“双采双检”。在完成居家隔离后,其共同居住人员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由社区承担,核酸检测工作由属地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承担。

  三、对12月22日后(含当日)从西安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当日须“双采双检”。

  四、对从陕西省咸阳市、延安市、广东省东莞市、北京通州区、河南省周口市等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所在的市区来(返)我盟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各进行1次)管控措施。

  点击查看:》》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5号公告

  【12月14日更新】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33号公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本土疫情呈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交织叠加态势,随着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显著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关单位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

  1.从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假期结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举办团拜、集中慰问、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2.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元旦、春节假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等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国家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快递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

  二、严格人员出入管理

  1.凡由盟外进入我盟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

  2.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盟人员,须提前5天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提前1天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各交通道口、客运站、火车站、飞机场要严格落实进盟人员测温、查验动态行程码、健康码措施,确保“不落一人”,发现异常要立刻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要严格督导各酒店各民宿落实入住登记各项要求,入住前必须测温、查验动态行程码、健康码,所有入住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都要保存备案;要加强各大型车辆停车场查验,在停车场留宿人员一律要查清身份、核实“二码”。

  5.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6.高风险岗位人员无必要事项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7.建立交通熔断机制,所有通往盟外的客运班车、列车、航班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当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要自动停运、立即停运。

  8.各旅行社、旅游企业暂停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9.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1.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载容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2.各中心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嘎查村要做好本辖区内具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以及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

  四、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1.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一律取消,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2.家庭聚餐聚会等单桌不超过10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未经批准不允许举办50人以上大规模聚集聚餐活动。

  3.旅游景区和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和清洁消毒。

  4.全盟宾馆、酒店、民宿、饭店、商超、农贸市场、药店、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四类药物购买登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强化行业监管,督导人员聚集性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类行业在严格执行“测温、查验二码”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服务。

  5.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所有发热病人全部闭环管理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反馈检测结果,检测和诊断结果反馈前相关人员一律留观。

  五、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物品等风险防范

  1.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物品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全程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和全链条追溯管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2.广大商户和个人接收快递包裹时,要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用消毒液对物品消毒,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别存放,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

  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和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遵循“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验健康码,积极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居民,主动预约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织牢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督导检查

  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将不间断组织明察暗访,发现落实上述措施不到位的,进行“双追责”,既处罚社会主体,也问责主管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如有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引发疫情传播隐患的,将严肃问责。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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