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呼和浩特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9085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227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2200元。
2024呼和浩特公积金缴存基数
基数上限
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呼和浩特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报告》(呼统发〔2024〕17号)“2023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6341元”计算,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9085元。
基数下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6号)精神,自2024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227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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